綠色礦山的標準
發布日期:2015-04-07 10:49 來源:http://www.szfllkj.com 點擊:
“綠色礦山”是指礦產資源開發全過程,既要嚴格實施科學有序的開采,又要對礦區及周邊環境的擾動控制在環境可控制的范圍內。
對于必須破壞擾動的部分,應當通過科學設計、先進合理的有效措施,確保礦山的存在、發展直至終結,始終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并融合于社會可持續發展軌道中的一種嶄新的礦業形象 。
綠色礦山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 它代表了一個地區礦業開發利用總體水平和可持續發展潛力,以及維護生態環境平衡的能力。它著力于科學、有序、合理的開發利用礦山資源的過程中,對其必然產生的污染、礦山地質災害、生態破壞失衡,最大限度的予以恢復治理或轉化創新。
綠色礦山的成立需要達到以下幾個標準:
(1)礦山資源開發利用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礦產資源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不在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及其附近采礦,且礦山開采沒有對主要交通干線和旅游公路兩側直觀可視范圍內的地貌景觀造影響和破壞。
(2)礦山建設項目按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地質災害評估,制定相應的保護方案。
(3)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采用先進的生產技術和有利于生態保護的生產方式。
(4)礦山開采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有一定的處理措施,確保達到國家和省的有關標準。
(5)閉坑礦山應實行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綠色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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